
(1)买方应通过船舶经纪人或者船舶中介公司索取船舶资料,了解交易船舶的基本情况;(2)因船舶价值不菲,即使是废旧船买卖也应进行验船工作,聘请验船师进行船舶检验,并要求验船机构出具验船报告是必要的;(3......
(1)买方应通过船舶经纪人或者船舶中介公司索取船舶资料,了解交易船舶的基本情况;
(2)因船舶价值不菲,即使是废旧船买卖也应进行验船工作,聘请验船师进行船舶检验,并要求验船机构出具验船报告是必要的;
(3)为确保交易船舶无债务纠纷,买方应当在签署买卖合同前,要求卖方提供包括船舶所有权证书、国籍证书、船舶检验证书等以便查证船舶权利状况;
(4)买卖双方交接船前应将属于买主的设备、备件、物品等清点和约定清楚如何处理;交接船时,买方应选派1-2名船员随船,以便交接后的操控;若船舶因技术问题无法开行,还应提前考虑如何拖航或运至拆解厂;
(5)船舶不同于其他普通商品的重要地方在于船舶本身可能存在很多不为人知的限制权利。一般来说,买方在签订交易合同前,一定要通过原来船舶的登记机关查清抵押权的设定情况。在船舶转让时,为避免后续纠纷,买方还可以向海事法院申请船舶优先权催告,催促船舶优先权人及时主张权利,消灭该船舶附有的船舶优先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