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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家环境检测上市公司被停业整顿并罚款

据上海市生态环境局官网日前通报,上海谱尼与上海实朴检测技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上海实朴”)因在环境监测服务中未遵循法律、法规及相关技术规范的要求或者存在弄虚作假行为,被停业整顿并罚款。详情如下:实朴检测技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谱尼测试集团上海有限公司上海守安吴顺安全技术服务有限公司通过上面行...

据上海市生态环境局官网日前通报,上海谱尼与上海实朴检测技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上海实朴”)因在环境监测服务中未遵循法律、法规及相关技术规范的要求或者存在弄虚作假行为,被停业整顿并罚款。详情如下......

据上海市生态环境局官网日前通报,上海谱尼与上海实朴检测技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上海实朴”)因在环境监测服务中未遵循法律、法规及相关技术规范的要求或者存在弄虚作假行为,被停业整顿并罚款。

详情如下:






实朴检测技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谱尼测试集团上海有限公司








上海守安吴顺安全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通过上面行政处罚相关信息,我们不难看出,三家公司处罚事由和处罚依据相同,但是处罚结果却不同:



处罚事由均为

环境监测机构未按照法律、法规和相关技术规范的要求提供有关环境服务活动,或者在有关环境服务活动中弄虚作假。该行为违反了《上海市环境保护条例》第四十一条第四款的规定

第四十一条生态环境部门应当会同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建立健全环境监测网络,组织开展环境质量监测、污染源监督性监测和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监测。

重点排污单位、产业园区以及建筑工地、堆场、码头、混凝土搅拌站等相关单位,应当按照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安装自动监测设备,与生态环境部门联网,保证监测设备正常运行,并对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

对污染物排放未实行自动监测或者自动监测未包含的污染物,排污单位应当按照国家和本市的规定,定期进行排污监测,保存原始监测记录,并对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

在本市从事环境监测的机构应当按照规定向市生态环境部门备案;向社会出具具有证明作用数据、结果的,还应当依法取得检验检测机构的资质认定。环境监测机构应当按照国家和本市环境监测规范开展环境监测,保证监测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并对监测数据和监测结论负责。

自动监测数据以及生态环境部门委托的具有相应资质的环境监测机构的监测数据,可以作为环境执法和管理的依据。(内容摘自《上海市环境保护条例》)






处罚依据均为

《上海市环境保护条例》第九十八条

第九十八条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环境监测机构、环境安全评价机构以及从事环境监测设备和防治污染设施维护、运营等第三方机构,未按照法律、法规和相关技术规范的要求提供有关环境服务活动,或者在有关环境服务活动中弄虚作假的,由生态环境部门和其他负有环境保护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责令停业整顿,处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并对其主要负责人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造成的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负有责任的,除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予以处罚外,还应当与造成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其他责任者承担连带责任。(内容摘自《上海市环境保护条例》)






处罚结果不同

1、实朴检测技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责令该公司停业整顿;

罚款人民币贰拾伍万元整

2、谱尼测试集团上海有限公司:

责令该公司停业整顿;

罚款人民币壹拾柒万伍仟元整

3、上海守安吴顺安全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责令该公司停业整顿;

罚款人民币壹拾壹万伍仟元整

近年来,随着国家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不断完善,环境管理要求的不断提高,环境检测市场充满了机遇和挑战。此次三家企业被处罚也体现了监管部门对环境监测领域违法行为的零容忍的态度。同时,再次敲响了警钟,提醒所有从事环境监测的机构必须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确保监测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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